2020湖南邵阳市教育局招聘教师146人、选调教师5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10日,报名地点:邵阳市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以下是为您提供的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文件精神,邵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8名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6名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整个选调及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市教育局网站、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一、选调及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条件(见岗位表)。
6.其他说明:
①邵阳市教育局直属教育单位在编人员、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②邵阳市范围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④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⑤教师资格证要求: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签署“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⑥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体检(选调岗位人员不需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30日起,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现场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10日,共3天,每天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邵阳市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考者限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4.报名要件: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职评文件或评审表,有教学比赛要求的须提供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有从教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签字的承诺书及三张近期一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公开选调岗位人员先自行下载《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4),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公开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方向的,考生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在报名前,应申请好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情况调查表》并签名。
(三)资格审查、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1.报名人员需填写《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或附件5),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三张。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经核查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公开选调教师有效报考人数与每个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能力测试或面试环节。公开招聘有效报考人数与每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因岗位和专业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实际参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的合格分数线,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公开选调人员如实际参加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只有1人,则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的合格分数线,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试相关信息将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时入场,缺少证件或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
2.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教师岗位采用试讲12分钟的微型课方式进行,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微型课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展示内容自选,所需器材自备);其他岗位采用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产生办法及人数:面试考官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下从专家评委库(异地)随机抽取。面试时按岗位学科种类,每组由7名考官担任评委工作,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4.评分标准和成绩的确定: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取其平均分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体检入围对象按照与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岗位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相同者,以大学录取批次先者为准;录取批次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
5.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入围名单公布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同志全程参与。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