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湖南省文明办关于做好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表彰及复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文明家庭”推荐工作。
1.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考察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在推荐上报前完成资格审核、公示等,广泛接受教职工评议,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教职工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2.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各高校根据评选范围,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经家庭所在社区审批后,可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家庭,我委将择优遴选3个家庭推荐至省文明办。”的精神,要求我校各分工会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文明家庭”,最后由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讨论决定向省教育厅报送一个。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做到宁缺毋滥,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3.按照要求填报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纸质表格2份,加盖公章,并同时传送电子版。
4.所有材料于2022年6月28日前报送校工会女工委。
湖南文理学院工会
202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