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共涉及6大类35个要点,其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入推进“双减”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强调继续把“双减”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
教育部表示,2022年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不低于4%”,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坚持优化增效、补短扬长,新增教育投入更多用于薄弱环节,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国家层面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地方提高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指导各省(区、市)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职业教育按专业大类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加强财政教育投入和预算支出进度监测监督。完善教育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精准资助,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教育部提出,2022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双减”。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中之重,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维护稳定、强化督导。完善部际专门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导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坚决关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抓好执法巡查。针对一些监管盲点,开展系统调研,指导各地规范管理。指导各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抓紧明确主管部门,体现公益属性,实现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建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开展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资源推介。利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持续跟踪监测相关指标数据。
教育部提出,2022年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交流会。研制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深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修订出台学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总结推广第一批实验区成果,遴选建立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充分发挥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学改革作用。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建立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有效机制。
教育部表示,2022年要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指导各地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以强化特色引领高中学校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提升,“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加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研制加强专门教育管理办法。
同时教育部还表示,2022年将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推动优化各类政策性岗位招考时间安排。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和优秀教材。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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