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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永州江华招聘义务教育教师40人公告

时间:2022-04-20 10:26:53  浏览: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我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1.招聘计划40名。其中农村初中25名、农村小学15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已属于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亊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15日

(3)现场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县农村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请加入县农村中学教师招聘QQ群(群号:721779201.二维码附后),下载相关表格并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图片按要求进行报名和上传材料;报考县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请加入县农村小学教师招聘QQ群报名(群号:582997847.二维码附后),下载相关表格并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图片按要求进行报名和上传材料。

2、报名要求:

(1)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或学籍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至少3份)、“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名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人员)。

(3)学历条件:最低学历为本科学历。

(4)岗位要求:已为其他县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教师资格条件:

①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②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含以上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

A、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招聘岗位。

B、报考任教学科为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须持有相应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

C、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全科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的任教岗位(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③凡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道德与法治任教岗位。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采取网上报名的考生应按报名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应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应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审查,以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对国民教育,党校,技工院校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招聘单位或县教育局分别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考。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方可进入面试。

2.笔试范围:

农村初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

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

笔试实行百分制。

3.笔试考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查。

(三)面试

1.面试名单公示时间:

面试名单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序号第一名考生开始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顺序依次进行备课和面试。

3.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音乐、体育、美术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均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县教育局人事股。

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的全科成绩总分排序(含最高分和最低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文件要求,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和毒品尿液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岗位聘用

1.工作安排。

公示结束后,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分别安排在农村初中、农村小学任教。

2.聘用方式。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及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给出的具体学校,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自主选择具体学校,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教育局进行合同鉴证。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

(一)参加考试健康基本要求

①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②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③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

(二)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①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②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查询);

④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查询);

⑤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⑥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⑦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⑧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⑨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⑩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考试。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经本次公开招聘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5.招聘教师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746-2323196   (邓老师)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46-2327366

(二审 江亮亮 三审 董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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