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促进学校两型校园建设,现就严格控制学校所有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及湖南省相关部门要求,学校公共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应≥26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应≤20度。
2.目前学校已完成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对第一、二、三教学楼内空调设置温度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控制。智慧能源平台二、三期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对剩余其他公共区域空调的控制。在建成前,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3.学校将不定期对校属各单位的空调温度设置情况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